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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浏览:85 时间:2023-02-25 00:25:07

1、房产纠纷属于以下情况,法院不予受理: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起诉不予受理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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