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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高级合伙人律师
【个人描述】 尤辰荣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执业19年,现为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在从事律师职业的10多年来,尤辰荣律师始终坚持工作在诉讼法律服务的第一线,亲力亲为地办理每一件委托人托付的案件。凭借着长期在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的执业经验和经历,运用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娴熟的诉讼技巧,尤辰荣律师及其团队承办过上千件的各类诉讼案件,为大量的委托人完成了诉讼的目标,获得了预期的利益,赢得了委托人的美誉。 尤辰荣律师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辩护案件以及商事仲裁案件,在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遗产继承案件、侵权赔偿案件、房产纠纷案件方面以及刑事辩护方面均有深入的……【查看更多】
20年专注房产纠纷领域,让我们对此有更深入的研究
20年专注房产纠纷和拆迁安置领域,让我们对此有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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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 3、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4、企业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个人变更姓名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5、属变更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性质的,需出具市、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处的批准文件。 6、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提交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转让合同。 7、因企业改制处置土地,以土地联营合作……
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的同时生效。房屋为不动产,房屋买卖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经协商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发生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买方能不能进行催告,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能不能退房,但是退房的请求应该在催告结束后的一年内提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能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能不能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能不能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能不能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合同违约后处理方式有如下几种: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找法网提醒,只能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租房合同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订立的。 3.房屋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找法网提醒,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 4.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合同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租赁合同违约后处理方式有如下几种: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找法网提醒,只能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朱某进入上海某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销售一职,约定月薪人民币5000元。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试用期自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试用期内月薪为4000元。 2、另双方约定,朱某在试用期内的销售指标为十万元,如丁某在试用期内未完成该销售指标视为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朱某在试用期内仅完成6万元的销售指标。 3、单位认为朱某虽然未完成销售指标,但综合表现尚可,故与朱某另行约定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至10月31日,朱某仍未完成十万元的销售指标,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了与朱某的劳动关系。朱某认为……
1、根本违约 (1)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3)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2、迟延履行 (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2)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
1、建筑施工企业不可以修改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我国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
第一个问题: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的面积。在商品房价格普涨的今天,调换房屋的面积对于拆迁当事人双方利益均具有直接的重大的影响。 第二个问题:原地还房。不同级别的地段,房屋价值会出现明显的差异,同一级别的地段,也可能会因为房屋的所处的具体位置、朝向、楼层等因素,而出现巨大的差异。原地还房中的原地,应当作何理解,这实际上在《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关于产权调换规定的章节中已有明确 第三个问题:产权调换协议。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意见,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地,应当就是被拆迁房屋的原址。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
补偿不合理的需要信访的可以写上访信。 《信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行政机关无权受理。
【摘要】 葛志系老屋动迁时的被安置人口,又是房屋被购买成产权房时的受配人,葛志对系争房屋当然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并不因房屋由葛颖买下而丧失居住权,即使被上诉人葛志曾搬离系争房屋,并不代表葛志即放弃了系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吕梅系葛志得你配偶,长期共同居住生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吕梅也应享有居住使用系争房屋的权利。 搬离了安置房屋,是否仍享有居住权? 【案情】 葛志与前妻生一女儿葛颖,前妻过世后,1998年葛志与吕梅再婚。本市杨树浦路房屋系原老屋动迁安置所得,葛志、葛颖为系争房屋安置人口。 2002年6月20日,葛志、葛颖签署《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确认杨树浦路房……
【摘要】 在沪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附件二中有关于房屋设备、装饰情况处理的约定,这里的设备、装饰指的就是固定装修。在签订合同时,多数买卖双方仅表述为“现有固定设备、装饰”,而不对具体项目进行列明。 当卖家在交付房屋时如果把一些电器,如热水器、脱排油烟机等拆走了,买家能起诉要求卖家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吗? 【案情】 沪律网律师曾经代理过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买卖双方之间因固定装修的交付问题闹的不可开交,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买家的权益才得到了维护。 事情是这样的:郭先生与金先生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郭先生将其名下房产以总价320万元转让给金先生,在附件二……
【摘要】 司法拍卖中,有些房屋因带有长期的“租约”,虽然买受人能获得房屋的产权,但客观上房屋却被他人占有,买受人无法实际使用房屋。遇到这样的情形,经常是多次拍卖均无人竞买,从而导致拍卖流拍的尴尬境地,何解? 【案情】 某贸易公司是某工业区一厂房的产权人。2012年3月,贸易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贸易公司以厂房作抵押,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用,贷款期限为2年等等。 之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银行将100万元给付贸易公司。借款到期后,因贸易公司未按时偿还借款,银行在多次催收未果的情况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经法院调解贸易公司应于2015年3月1日前向……
【摘要】 葛志系老屋动迁时的被安置人口,又是房屋被购买成产权房时的受配人,葛志对系争房屋当然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并不因房屋由葛颖买下而丧失居住权,即使被上诉人葛志曾搬离系争房屋,并不代表葛志即放弃了系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吕梅系葛志得你配偶,长期共同居住生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吕梅也应享有居住使用系争房屋的权利。 搬离了安置房屋,是否仍享有居住权? 【案情】 葛志与前妻生一女儿葛颖,前妻过世后,1998年葛志与吕梅再婚。本市杨树浦路房屋系原老屋动迁安置所得,葛志、葛颖为系争房屋安置人口。 2002年6月20日,葛志、葛颖签署《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确认杨树浦路房……
【摘要】 在沪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附件二中有关于房屋设备、装饰情况处理的约定,这里的设备、装饰指的就是固定装修。在签订合同时,多数买卖双方仅表述为“现有固定设备、装饰”,而不对具体项目进行列明。 当卖家在交付房屋时如果把一些电器,如热水器、脱排油烟机等拆走了,买家能起诉要求卖家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吗? 【案情】 沪律网律师曾经代理过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买卖双方之间因固定装修的交付问题闹的不可开交,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买家的权益才得到了维护。 事情是这样的:郭先生与金先生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郭先生将其名下房产以总价320万元转让给金先生,在附件二……
【摘要】 司法拍卖中,有些房屋因带有长期的“租约”,虽然买受人能获得房屋的产权,但客观上房屋却被他人占有,买受人无法实际使用房屋。遇到这样的情形,经常是多次拍卖均无人竞买,从而导致拍卖流拍的尴尬境地,何解? 【案情】 某贸易公司是某工业区一厂房的产权人。2012年3月,贸易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贸易公司以厂房作抵押,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用,贷款期限为2年等等。 之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银行将100万元给付贸易公司。借款到期后,因贸易公司未按时偿还借款,银行在多次催收未果的情况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经法院调解贸易公司应于2015年3月1日前向……
【个人描述】 尤辰荣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执业19年,现为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在从事律师职业的10多年来,尤辰荣律师始终坚持工作在诉讼法律服务的第一线,亲力亲为地办理每一件委托人托付的案件。凭借着长期在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的执业经验和经历,运用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娴熟的诉讼技巧,尤辰荣律师及其团队承办过上千件的各类诉讼案件,为大量的委托人完成了诉讼的目标,获得了预期的利益,赢得了委托人的美誉。 尤辰荣律师擅长办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辩护案件以及商事仲裁案件,在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遗产继承案件、侵权赔偿案件、房产纠纷案件方面以及刑事辩护方面均有深入的……
【个人描述】 王勇律师,现任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有十多年的法律领域工作经验,主要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熟悉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擅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投融资等各类经济案件。对劳动争议案件及企业用工制度有较深研究,具有丰富的劳动争议诉讼和公司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曾先后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信息网络安全研发中心、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数字证书中心有限公司、塞拉尼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著名演艺人士等知名企业及人士提供法律服务。 现担任上海市网络安全协调办公室、上海市计算机病毒防范服务中……
【个人描述】 段晴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上海锶镫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段律师2010年,2011年连续被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委员会授予“2009年度徐汇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0年度徐汇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段律师精通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经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业务,执业期间,成功代理案件数百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仲裁实践经验,最大化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大量的委托人完成了诉讼的目标,获得了预期的目的,赢得了委托人的美誉。 【专业领域】 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买卖纠纷、损害赔偿、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服务特点】 段律师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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